跨境电商新政策解读,跨境电商新政策解读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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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跨境电商?
跨境电商及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电子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电商物流及异地仓储送达商品,从而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狭义的跨境电商是指跨境网络零售的商业活动,即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借助互联网,通过各种电商平***成交易,***用快件、邮政小包等方式通过跨境物流运送交易商品,进行跨境支付结算,最终将商品送达消费者手中,从而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广义的跨境电商泛指对外贸易电子商务的活动,即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的手段,将传统进出口贸易中的展示、洽谈和成交环节进行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并通过跨境物流运输商品,最终达成交易的跨境进出口贸易活动。
近些年,随着电子商务产业环境的不断变化,跨境电商逐渐走进了人们的生活。跨境电商作为推动经济一体化、贸易一体化的技术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跨境电商不仅冲破了国家间的交易障碍,使国际贸易走向无国界贸易,而且它也正在引起世界经济贸易的巨大变革。
跨境电商作为电子商务发展的延伸,是一种全新的贸易运作方式。它打破了地域限制,缩短了信息交流的时间,降低了物流、信息流及资金流的传输处理成本,使生产与消费更加贴近,这是对传统电子商务贸易的变革,已经在社会经济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跨境电商适应了当今世界全球化发展的需求,也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必然结果。
2019跨境电商有哪些新的政策?
诺斯艾利斯磋商,双方就暂停增加新的关税、减少贸易冲突、放宽贸易管制达成了富有成效的共识,为国际贸易环境的向好释放了积极乐观的信号。11月21日***总理主持召开***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并完善2019年1月1日之后跨境电子商务的相关政策。之后多部委密集出台了一批重磅文件。可以说,无论是从国内的政策法规准备,还是从国际贸易环境的向好,跨境电商零售业务的东风已经到来。面对广阔商机,规范发展、充分利用政策红利,建立高效合规的业态模式,跨境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值得期待。
2018年11月底,酝酿已久、备受关注的跨境电子商务新政接续出台:11月28日,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等六部委发布《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11月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税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8]49号),同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等十三部委发布《关于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再结合此前海关总署分别于11月8日和22日发布的《关于实时获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支付相关原始数据有关事宜的公告》和《关于发布<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这一批新出台政策法规文件位阶相对较高、内容具体、涵盖面广,为2019年1月1日之后,中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告别长达两年半的“过渡期”、迈入以《电子商务法》为主导的“跨境电子商务新纪元”做好了充分的政策和法规准备。
什么是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中国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性质的先行先试的城市区域,旨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破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和引领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为推动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015年3月,***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2016年1月,***院批复同意在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宁波、[_a***_]、深圳、苏州等1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2018年7月13日,***院常务会议 会议决定,推动跨境电商在更大范围发展,择优选择电商基础条件好、进出口发展潜力大的地方,并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在北京、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南昌、武汉、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西安、兰州、厦门、唐山、无锡、威海、珠海、东莞、义乌等2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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